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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关于开展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党群工作部
时间:2010-05-18

机科党群发〔2010〕109号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关于开展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院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增强全院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党内“四强”、“四优”创建活动和行政评优表彰活动的开展,机械总院决定于今年“七一”庆祝建党89周年之际,开展全院评优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型
  (一)“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
  (二)“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没有名额限制;
  (二)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加评选的党支部总数10%的比例推荐“四强”党组织;
  (三)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在职党员1.5%的比例推荐“四优”共产党员;
  (四)各单位从连续两年以上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党务干部中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名;
  (五)各单位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员工中,按0.5%的比例推荐“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四好”领导班子先进集体
  1.对照“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基本标准和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认真总结两年来的创建活动经验,向机械总院申报;
  2.机械总院将组织开展对申报单位的考察和民主测评工作,确保评选质量。
  (二)“四强”党组织
  1.政治引领力强。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化解矛盾,保持团结、和谐、稳定的环境和氛围;
  2.推动发展力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开拓思路,破解难题,推动本单位又好又快和健康稳定发展;
  3.改革创新力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好,在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及改革创新中完成任务出色。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有效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促进本单位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4.凝聚保障力强。党组织有活力,凝聚力、战斗力强。领导班子讲团结、讲原则、讲大局,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努力成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重视党员和职工队伍建设,团结凝聚群众;
  5.近两年被本单位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四优”共产党员
  1.政治素质优。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一致;
  2.岗位技能优。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岗位技能;
  3.工作业绩优。爱岗敬业,勤勉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群众评价优。谦虚谨慎,团结群众;讲党性、做表率,受到群众的好评,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近两年被本单位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1.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能够紧密结合机械总院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推动党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风气作坚决斗争,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起表率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近两年在本单位考核优秀或荣获本单位先进称号。
  (五)先进工作者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集体,主动维护企业利益,做到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有效结合;
  2.爱岗敬业,诚信务实,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技能水平优良,工作态度、质量、效率等方面表现优异,在本岗位做出突出成绩或发挥重要作用,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两年以上为优秀或获得单位层面其他荣誉称号;
  3.注重自我提升,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和技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顾全大局,勇于开拓创新,在企业的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工作要求及表彰安排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选活动与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当“四优”共产党员和行政评优表彰活动结合起来,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各单位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广泛深入、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从严掌握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向科研和经营一线倾斜,推荐出政治坚定、经营业务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对拟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充分发扬党内党外民主监督,认真听取职工群众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确保先进性和典型性;
  (三)各单位要组织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认真填报《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创建“四好”领导班子申报表》(附件1)、《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四强”党组织推荐审批表》(附件2)、《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四优”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附件3)、《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和《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5),审批表中填写的单位(全称)、姓名及职务要准确规范,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10年5月31日前报送机械总院党群工作部;其中,先进工作者审批材料报送总院人力资源部;

    党群工作部联系人:宋旭峰 E-mail:songxf@cam.com.cn
    电话:010-88301825 传真:010-88301845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张春香 E-mail: zhangcx@cam.com.cn
    电话:010-88301836 传真: 010-88301830

  (四)经机械总院研究决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五)机械总院将于“七一”庆祝建党89周年之际召开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表彰大会时间将于五月底另文通知。

附件:
1.《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创建“四好”领导班子申报表》
2.《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四强”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四优”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评优 表彰 工作 通知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院务工作部 2010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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