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2015年度机械总院技术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科技发展部
时间:2013-03-06

各有关单位:

现将申报20132015年度机械科学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机械总院)技术发展基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机械总院“十二五”(中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机科科发〔2012330号)中十大关键技术、十大关键装备产品、五大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未获得国家纵向及院基金支持);

2.“智能制造装备开发专题”相关项目;

3.“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人才培养专题”相关项目。

二、2013年优先启动项目

1.技术类:

(3)汽车复合材料精密成形技术

(4)汽车铝合金精密成形技术

(5)基于伺服控制的精密成形技术

(6)焊接材料高纯净制备技术

(7)激光复合加工关键技术

(8)新型耐磨抗蚀涂层技术

(9)高能量、高剂量射线无损检测技术

(10)机器人及智能物流关键技术

2.装备类:

(2)数控超塑成形压力机

(3)大公称力行程冷锻压力机

(4)大功率径向摩擦焊技术装备

(6)汽车轻量化(铝合金及复合材料)精密成形装备

(8)高参数齿轮箱传动产品

(9)汽车高效动力总成试验装备

(10)高压共轨精密检测装配装备

3.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1)汽车零部件精密体积成形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汽车轴类锻件、盘类锻件、叉形零件和其他主要用挤压成形的复杂结构形状锻件等);

(2)汽车动力总成等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高压共轨、发动机、自动变速器、ESP);

(3)数字化车间及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AGV 、机器人、立体仓库等智能化数字化物流仓储装备及系统集成);

(4)冶金/金属加工自动化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镀锡、镀锌、连退、重卷、包装机组等);

(5)环保成套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污泥、污水及固体废弃物)。

4.“智能制造装备开发专题”、“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人才培养专题”相关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机科科发〔2009361号)的有关规定。

2.每单位每年可申报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各1项。申报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申请机械总院基金支持额度(研究中心除外),优先支持35岁以下负责人申报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并突出创新性和长远性的项目。可同时作为“先进成形技术与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新型钎焊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简称实验室)对外开放项目的优先支持(请注明)。实验室对外开放项目应吸收院外单位参加。已经获得国家支持的项目,原则上院基金不予支持。

3.正在承担机械总院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且项目尚未完成,今年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院士除外)申报项目。未经批准逾期未验收项目单位扣减相应数量评审资格。

4.请各单位将《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项目申请报告》(附件2)、《20132015年度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经技术和财务评审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各一式2份及电子版于331日前报送机械总院科技发展部(本通知电子版在机械总院网站下载)。

四、其他

1.请各单位根据《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如有不能按计划进度执行的项目请填报“项目进度变更审批表”,开放项目由机械总院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每单位在行开放项目变更数目不得超过1项。定向项目由各单位审批后报机械总院变更备案。

2.请各单位同时安排2013年度定向项目立项计划,2013年度定向基金额度按照《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执行。2013年度开放项目的评审将综合考虑各单位基金项目计划执行、验收管理及20132015年院基金项目申报情况。请做好在全委会上汇报的相应准备工作。

联系人:宋文清

电话:010-88301804

Email:swq806@sina.com

 

附件:1.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技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简表

2.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技术发展基金项目申请报告

3.20132015年度申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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